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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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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暨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 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建标协字[2015]042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9-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 4.5.4、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建立了代表我国公共建筑特点和分布特征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标准的节能目标;更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源能效限值,并按照建筑分类和建筑热工分区分别作出规定;增加了围护结构权衡判断的前提条件,补充细化了权衡判断过程的输入输出内容和对权衡判断软件的要求;新增了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有关规定。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本标准的相关条文规定,了解此次修订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服务于设计工作,我协会特举办《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实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节能科技工作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相关材料、设备供应企业技术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我国当前面临的能源形势及建筑行业能耗特点;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修订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讲解:
    ①《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的规定;
    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
    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的规定;
    ④《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规定。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主要条文讲解及公共建筑照明节能设计实务;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详细解析及实施中须注意的问题与对策;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6.国际发达国家建筑节能设计先进经验介绍;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创新材料的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及发挥的作用。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1、届时将邀请主(参)编单位参与《本标准》编写的主要起草人及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
2、培训结束颁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和地点(开班前7天为报名截止日)
    第一期 2015年6月25日--6月28日 (25日报到)  深圳市
    第二期 2015年7月 2 日--7月 5 日 ( 2日报到)  石家庄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1. 培训费每人1380元(含资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附证书用一寸彩照一张)报到时面交。
 2.请参加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会务组:
 报名传真:(010)82656785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咨询电话:(010)82650109      监督电话:(010)58933808
 联 系 人:海英                 联 系 人:陈跃生
会务组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6天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