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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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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局部修订(送审稿)通过审查
作者:张尧 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月17日,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局部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领导,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审查专家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朱爱萍主持。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曹建宁首先代表主编单位致辞。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大伟处长针对《标准》条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与国家强制性规范及国际相关标准的协调性等方面提出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翠坤针对局部修订审查原则作出指示,并宣读了《标准》审查专家组名单。会议成立了以北京科技大学岳清瑞院士为组长、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冯远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为副组长,共11位专家组成的审查专家组。
审查专家组听取了《标准》副主编余海群代表编制组对局部修订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对《标准》进行了逐条讨论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标准》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审查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
《标准》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落实国家提高标准水平、推进工程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部署。修订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钢材设计指标、增加390GJ、420GJ和460GJ钢设计指标、调整常幅疲劳极限规定等。《标准》修订对钢结构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