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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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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科技创新专家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李大伟
作者:admin 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编者按】9月10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论坛在广西南宁隆重举办。此次论坛旨在打造高水平、高效率、高规格的标准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共设置开幕式、主旨报告、院士论坛、高端对话、高端沙龙等板块。其中,在高端沙龙环节,广西大学校长韩林海、长安大学校长沙爱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李大伟、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标准所原所长倪光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存东、建研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发光,以“致敬标准化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为主题,围绕标准科技创新、标准国际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沙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副秘书长蔡成军主持。编辑部对专家发言进行了整理。精彩内容将持续推出,敬请关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标准大师李大伟:
 
 
主持人:
请您分享一下,这些年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方面的经验与体会。
 
李大伟:
我认为,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是我们自己的国际化,另一方面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的国际化。结合自己的工作,我谈谈个人的理解,并介绍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一、中国标准国际化方面
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始终将国际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原则,每一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我们都要求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积极借鉴原苏联的标准,之后也借鉴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遵循WTO/TBT协定确定的技术管理行为准则,构建国际化技术管理体制。经过不断努力,形成了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全面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针对建设项目的安全、防灾、环保、保障人身健康的技术要求全面可靠,在国际上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从中外标准的比较看,还存在以下差异。一是标准属性的差异,国外标准是“市场产品”,我国的标准是“公共产品”。二是管理体制上的差异,我国是政府主导标准制修订,国外大多是社会非盈利组织。三是标准体系有较大差异,我们在技术法规和建筑产品及材料试验方法方面比发达国家的标准少,工程建设标准多。四是标准本身有差异,工程建设标准编写方式不同,中外建筑产品的性能有很大的不同。
其次,在标准“走出去”方面,目前,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遇到一些困难,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文化和教育背景的影响。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有在欧美国家受教育的背景,普遍接受欧美国家标准,使得欧美国家标准成为世界性或地区性的主流标准;有些国家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内容大多摘录英标、美标,如印度尼西亚基本使用美国标准,马来西亚和泰国大量采用英国标准,以色列及中东地区基本上使用美国标准。
二是中外技术管理体制差异的影响。国外大部分国家采用TBT协定的技术管理模式,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相结合的模式,我国工程管理完全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管理,代替了技术法规的职能,以及合格评定对产品和技术认证认可的职能,这种模式在国外难以被接受,国外很多工程项目使用的产品必须要经过认证,工程试验检验的项目较多。
三是海外工程管理体制的影响。海外的工程项目普遍采用“工程咨询”的方式。对招标类项目,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确定采用的标准,即由业主确定采用的标准,但实际上普遍是业主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编写招标文件,文件中确定选用的标准,因此工程咨询公司对采用什么标准具有很大的发言权。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企业实力强,在国际工程咨询领域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在国际工程产业链上游有很大优势,有些国家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了必须采用欧美标准。
四是中外工程标准的差异。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工程建设的“方法”标准,欧美标准体现出“功能性能化”特征,将理论、原理、概念、方法、措施和技术要求全部在标准中予以体现。例如,欧洲岩土工程标准由基本原理、应用规则和工程数据构成,强调对基本原理的把握,应用规则是对基本原理的实施性说明,很少向标准使用者提供具体的工程参数取值。我国标准基于大量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化程度很高,为提高工程设计、施工效率有很大帮助,但也体现了“包容性”“适应性”不足等问题,技术人员的自主权受到一定限制,国外技术人员也不容易理解。我国企业在承担海外工程项目时,经常出现用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需要用欧美标准进行核算后,再编制技术文件。另外,中外工程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基本一致,但在实现建设目标的路径和方法、工程设计基础方面差异较大。中、美、欧建筑结构规范理论上基本一致,在设计方法和基础技术参数上还存在一定差异,还有在建筑设备选用与配置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以及在建筑材料和产品、钢材强度等级和规格方面,中外有很大差异,如果按照中国标准设计经常面临设备采购的困难。
五是欧美国家在标准推广方面具有优势。欧美国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制定了大量国际标准,目前有资料显示,约40%CEN的标准已转化为ISO标准,75%的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的标准已转化为IEC标准,在国际标准推广应用过程中也使得欧美国家标准得到认可。再有,美国的标准化工作主要依托行业协会,而且其行业协会全球影响力很大,协会大多采用会员制,其会员来自于全世界的工程界。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各国会员都能够参与其中,标准立项及修改征求意见具有广泛性,其标准被许多国家和企业借鉴和应用,诸多国际检测认证机构及各国标准化组织都采用或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产品认证。同时,美国标准信息化水平较高,可以较为方便地从专业网站上检索到权威信息。
二、积极推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
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助力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将作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下一步将突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探索推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的新模式。针对中外技术管理体制方面的差异,探索以实验室建设运行为“纽带”的标准“走出去”模式
二是持续开展中外建筑法规和标准的对比研究。在前几年对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建筑技术法规研究的基础上,持续跟踪、深化对比研究,通过开展相关联的研究,今年准备开展国外技术管理体制的研究,以及中外建筑结构工程试验标准的对比研究。
三是尝试编制中外标准协调技术导则。在对比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比欧美标准,针对中外工程标准在编制思路、技术要求、设计基础、材料等方面的差异,组织编制“中外工程标准协调技术导则”,用于指导承担海外工程项目的我国技术人员应用欧美标准,也可作为向国外技术人员宣传中国标准的工具,同时作为“预备”标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应用检验后,完善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促进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程度。
四是构建国际化工作平台。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发达国家标准化组织的工作经验,构建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广泛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等各方相关人员参与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依托我国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升我国标准制修订质量,提高标准的适应性,扩大标准的影响力。借鉴ISO和IEC标准分类方法,以及发达国家标准分类方式,构建以应用和需求为导向,以安全、健康、环保要求为统领,以专业技术为基础的标准分类构架,将设计、施工、验收、产品、试验方法等各类标准全部纳入,建立完备的标准数据中心。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面向全社会提供标准查阅、咨询解释等服务,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支撑。并依托工作平台广泛开展国际间交流合作,面向国际大力宣传,加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推广应用。
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构建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延续了20年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向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转变”改革的方向,发布了一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共有37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另外,还有个别公共服务类建筑项目规范,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汽车服务、民政设施等,以及暖通空调、人防、地下空间利用等通用规范,也将在2024年、2025年完成。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一是要准确把握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方式的转变。我们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构建新的标准体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定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理念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标准化对象的转变,标准化对象由工程项目向城乡一定区域转变,以前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大多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按专业、分阶段设定标准项目,此次改革,转变了这种做法,将城乡作为我们标准化的对象,对城乡范围内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工程项目进行标准化,制定规范,内容上规定工程项目“本体”的技术要求,不再划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要求,同时各项技术要求兼顾城乡发展的需要,突出项目规模、布局的要求。第二个转变就是由“过程控制”向“结果导向”转变,弱化过程的技术要求,强化结果的技术要求,突出强调工程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弱化过程的技术要求,放开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方法和措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第三个转变是向国际化转变,规范的构成要素、技术指标设置等与国际接轨。
二是要把握好项目规范和通用规范的关系。城乡建设领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是骨干,通用规范是辅助。项目规范规定建设项目的本体技术要求,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是实现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普遍性关键技术措施,之所以称之为“通用”,是考虑到通用规范的技术要求能够支撑多个项目的“项目规范”。同时,通用规范中也有功能、性能的要求,但仅仅是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功能、性能要求。在已经公开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前言中对此进行了说明,大家一定要把握好。
三是把握好规范内容五大要素的核心要求。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内容突出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五大要素的技术要求,在规范的前言中给予了详细的说明。这里我要强调,这五大要素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各项技术要求反映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不能简单的以“安全、质量、节能”等专项内容或“设计、施工”等顺序要求来考虑。
四是准确把握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定位。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整体而言,处于标准体系的“顶层”,其他各层级标准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不得突破规范的底线要求。对于建设管理来讲,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替代强制性条文,是工程管理的基本依据。对于标准实施来讲,规范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基本准则,只要能够保证项目的功能、性能要求,采用任何技术方法和措施都可以,不再强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技术路径的唯一性。这一点在规范前言中进行了说明,请大家要把握好。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讲明确了基本遵循,赋予了行业广阔的创作空间,这既是一次松绑,也是一次挑战。我讲大力支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的团体标准发展。也希望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加强技术管理,各工作环节要强调“有标可依”,但不能仅仅依靠国标、行标,要加大创新,选用高质量的团体标准。
 
 
专家简介
李大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标准大师,研究员,主编《民用建筑能耗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等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技术协调人,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主持的《工程建设标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研究》、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