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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初探,领跑者怎么领?
作者:admin 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领跑者制度在国外已不是新名词,美国、日本等国早已开展了类似“领跑者”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效果。自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能效领跑者(2014年12月)、环保领跑者(2015年6月)和水效领跑者(2016年4月)制度。
 
 
作为领跑者制度中的新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下简称“企标领跑者制度”)也受到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多位领导人在报告中对实施企标领跑者制度进行了探讨。2016年9月,山东省启动了全国第一个企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工作。本期,标标与小伙伴们一起来认识企标领跑制度。
 
 
企标领跑者制度的发展历程
 
 
企标领跑者制度是企标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部分,随着企标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而产生与发展,其主要发展历程如下。
 
2016年1月22日,国标委田世宏主任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探索建立标准领跑者制度”。8月1日,《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
 
 
2016年8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9月6日,《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
 
2016年9月26日,《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及开展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山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启动试点工作的省份。12月15日,《贵州省标准领跑者实施办法(试行)》发布,贵州启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标标认为,全国其他省市将相继出台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推进企标领跑者制度。
 
 
 企标领跑者制度的定义
 
 
由于企标领跑者制度正处在试点和起步阶段,目前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对企标领跑者制度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将“企业标准领跑者”定义为“同类可比范围内主要指标领先、技术水平领先、标准实施效益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产品标准或者技术标准”。《贵州省标准领跑者实施办法(试行)》定义了“贵州标准领跑者”,即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同类可比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标准实施效果明显的标准、产品、企业。
 
结合上述两个定义,标标认为企标领跑者制度的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企标领跑者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奖优汰劣、树立标杆,不断提升标准水平,推动质量水平的提升。二是企标领跑者制度适用的行业/产品主要包含以下特点,即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创新活跃和技术发展较成熟。三是企标领跑者制度的概念范畴是“标准”,“标准领跑者产品”与“标准领跑者企业”等都是基于执行 “领跑者标准”派生出来的概念。四是“领跑”标准的前提条件应包括标准的关键指标领先和标准的实施效果(效益)好。
 
 
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行的原因
 
 
企标领跑者制度的推行有其深刻的内因和外因,内因总结为一对矛盾,即质量兴国和供给侧改革对“领跑”标准的迫切需求与当前标准体系 “领跑”标准供给不足的现状之间的矛盾。外因是一个基础,即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尤其是企标公开声明为其提供的良好基础。
 

 
内因——一对矛盾
 
从需求方面看,质量兴国和供给侧改革对“领跑”标准提出迫切需求。标准是质量的基础,实现质量兴国战略,需要大量“领跑”标准作为支撑;供给侧改革中增加有效供给和优质供给都离不开“领跑”标准的支撑。从供给方面看,我国现行的国标、行标、地标等政府标准更多属于保障型和基础型的标准,难以提供“领跑”标准。因此,供需矛盾迫切需要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激励企业积极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领跑”标准,由技术的领跑者变为标准的领跑者,并将先进标准向全社会开放、分享。
 
 
外因——良好基础
 
一方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另一方面,企标公开声明制度,尤其是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的建立,为企标领跑者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大数据基础与平台基础。
 
 
企标领跑者制度的推行对策
 
 
标标认为,有效推行企标领跑者制度需考虑以下三方面。
 
一是明确概念、设定指标,处理好国家与地方层面的关系。应在全国层面,明确企标领跑者制度概念、划分领跑者标准类别,针对标准类别设置具体指标,使各地方的企标领跑者产品/企业具有可比性,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企标领跑者制度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总结企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全面总结山东的试点经验,包括行业、产品的选择方法、关键技术指标的设置;企标领跑者制度流程的设计与反馈;企标领跑者制度推行过程中效果与存在的不足等,为其他地区实施企标领跑者制度提供参考。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对于标准领跑者产品,允许企业在商品包装上贴标准“领跑者”标识,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程度;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宣传标准领跑者企业与产品;加强与税收减免、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联动,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制度红利。

来源:标标君 标准同行